台大校務會議代表、公衛系教授季瑋珠則說,管中閔有無揭穿其自力董事成分,其實不會影響她的決議翻譯她認為,自力董事不是很重要的職位,要揭穿的成分很難窮舉,具有某特質或身分的人也紛歧定會投票給同樣具有某成分的人,她是看候選人有沒有能力擔負校長。例如校務代表投推薦票,她也沒有看成分。假如都要揭露和迴避,遴選委員跟台大一點關係都沒有的生怕會沒有人,請外星人來遴選好了。
對此,台大遴選委員會重申,遴選過程當中皆採無記名投票,因此任何一位委員之投票意向皆屬揣測。依據台大遴選委員會功課細則第九條,沒法擔負遴選委員的狀態有包孕因故無法參與遴選功課;與候選人有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有學位論文指導之師生關係;蔡明興其實不具有不得擔任委員之事由。
針對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教育部12日曾發函台大,要求台大校長遴委會清楚申明此次獨董爭議的經過。台大校方表示,針對教育部12日的發文,要求申明遴選進程一案,台大已於1月16日發文回覆教育部。
對此,台大透露表現,台大已收到教育部轉來監察院的公文,是前天晚上由教育部轉來,昨天下午又再轉來批改後的公函,今朝是由人事室遵照這份批改後的公函在簽辦中。
另外,日前有部份台大教授質疑,管中閔未事前揭穿其擔任台灣大獨董,而台大遴選委員、台灣大副董蔡明興遭爆為管獲選校長的環節票,未落實利益迴避。而台大師生、校務會議代表及校長遴選委員會在資訊不全下,做出對於所有校長候選人的公斷與投票,危險校長遴選的民主正當性與本色公正性,要求台大及教育部釐清及處置爭議,在重大爭議未解決前,不克不及核定遴選結果翻譯
別的,教育部也於23日以密件、最速件轉發監察院的函給台大,列出四大問題,要求台大遴選委員會針對遴選進程涉有瑕疵等情一事,就監察院所詢疑義詳予申明並檢附相關左證資料。
一位遴選委員指出,很多遴委其實都知道管中閔是台灣大獨董,因為這是公然的工作,去年中很多媒體也都有大幅報道,底子不是「秘密」。
台大校方也證實,管中閔擔負台灣大獨立董事,有遵照劃定向校方提出申請並獲得核准贊成,且是在校長遴選作業之條件出。管並於1月12日請辭台灣大獨董職務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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