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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苗文翻譯

對於近日《國度語言成長法》引發社會各界廣泛討論,文化部今發布新聞稿暗示,樂見社會對公共政策熱烈討論,但亦須澄清若干曲解 翻譯社《國家說話成長法》意不在重蹈強迫每一個人學習每種「國語」之複轍,不會要求所有黉舍都要用各族群說話講授,也非指定多種官方語言。

對於各固有族群之語言名稱,草案中並未明列。文化部指出,這是尊重各族群利用者慣常利用自由之權利。未來進一步擬訂實施細則、法子時,將於廣納各方定見後,凝集共鳴,並細緻定位稱呼指涉意涵,原則在於多元共存,其實不在於相互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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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法案方針是保障各族群母語使用者的教育、傳播與公共服務權力,讓每個人都能更有自傲、莊嚴地使用本身的母語,所以既不會強迫學校必需教所有語言,或學生必需學所有說話,也不會所有的公共服務都必須利用所有語言。

另外,原民會將依據甫三讀通過之《原居民族說話成長法》訂定相幹門徑復振原住民族語,客家基本法批改草案若經由過程,客委會亦將鼎力鞭策客語之復振保留,文化部亦將會予以支撐協助,並補充擬訂其它還沒有取得專法保障之國度說話相幹復振舉措,以利保障所有族群說話均能獲得平等之復振、保留、成長鞭策 翻譯社

此外,《國度語言成長法》草案中並未明列各固有族群之說話名稱,即為尊重各族群利用者慣常使用自由之權力,惟除原居民族說話及客語外之國度語言尚無相幹單位制定復振設施,所以文化部補充訂定復振門徑,以利保障所有族群說話均能得到同等復振、保存、成長。

文化部指出,《原住民族說話發展法》已經立法院三讀經由過程,明定原住民族說話為國度語言,《客家根基法》修正草案也已送請立法院審議,亦明定客語為國度說話,然政府宜有國度說話政策之整體性基本法,故由文化部研擬《國度語言發展法》 翻譯社

文化部申明,《國家說話成長法》 翻譯立法精神在於確保面對傳承危機的語言及文化得以保存、復振及同等發展,而非指定官方說話,所以不會有很多官方語言。

文化部指出,《國度說話成長法》意不在重蹈逼迫每一個人進修每種「國語」之複轍,而在於透過黉舍提供族群語言課程供學生選擇其中一種來進修,毫不可能每種都要學習。至於法條中所列「學校教育得使用國度說話」,主要係針對若有學校經中央或地方當局主管機關相幹政策支持下辦理沈浸式教授教養或多元教授教養時,可提供法源依據,讓家長、學生在語言進修上都有更多樣性的選擇權力,相幹實行法子需由主管機關立法後擬訂,或依實驗教育相關法規實施,並非所有學校都要用各族群說話教授教養。

文化部暗示,《國度說話成長法》係為填補過去一元化語言政策所致之語言危機,其立意為支持多元共存,而非獨尊或刻意破除任何一個現存說話。故於條文第三條中特別針對「面對傳承危機之國度語言」設計相關復育之辦法。故將來實施時,將針對面對傳承危機之國度說話,就其傳承、復振與成長狀態,優先鞭策分外保障辦法。

結合國文化多樣性公約明定保障母語權,而台灣多元說話文化是我們配合資產,不應任其瀕臨衰亡 翻譯社國家將其肯認為「國度說話」,目的在於肯認多元文化,並具體保障面臨危機之族群語言 翻譯保留與成長,並非指定多種官方語言,也不會影響既有通行說話 翻譯天然成長 翻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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